一到7月,餐饮店店主脑子里总会冒出同样的疑问:"这次又要申报什么?销售额怎么又对不上?"增值税第1期确定申报并不是简单地交一张表,而是要把过去6个月分散的销售额一次性核对清楚的工作。所以,平时终端设备越分散的门店,7月的压力就越集中。
增值税把一年分为两个纳税期间。第1期对应1月1日至6月30日的交易,把这6个月的数据整理后进行申报、缴纳,就是"第1期确定申报"。如果是一般纳税人,通常在7月1日至25日之间完成申报、缴纳。
这里的关键在于"6个月合计"。以按月经营的感觉来看可能不明显,但申报表上是把半年的销售额合并成一行填进去的。在此期间,只要某处漏掉了一笔、或者重复计入了一笔,这个误差就会以6个月的累计金额一次性暴露出来。
这正是很多店主容易混淆的地方。法人通常每季度(4月、10月)单独进行预定申报,但个人一般纳税人一般不亲自做预定申报,而是按税务机关计算的金额收到通知(预定通知)后缴纳。
也就是说,对个人经营者而言,"自己整理销售额、制作申报表的时刻"实际上集中在7月(第1期)和次年1月(第2期)。由于是中途不做核对、攒满半年再一次性核对的结构,确定申报时的数据一致性压力会整体集中过来。一旦忽略这一点,进入7月就只能手忙脚乱地翻查6个月的数据。
| 区分 | 第1期 | 第2期 |
|---|---|---|
| 纳税对象期间 | 1月~6月 | 7月~12月 |
| 确定申报时间(一般纳税人) | 7月 | 次年1月 |
| 个人一般纳税人预定 | 通常按预定通知缴纳 | 通常按预定通知缴纳 |
| 简易纳税人 | 原则上每年1次(次年1月)申报 | — |
以上日程与对象为发布日基准的一般流程,依据本人的经营者类型与销售规模可能有所不同,申报前需在国税厅指引(Hometax)上做最终确认。
比起申报本身,"收集资料"才最耗时间。提前准备好以下内容,可以减少最后关头的混乱。
餐饮业之所以对账格外棘手,是因为收款渠道实在太多。刷卡、现金、便捷支付、外卖App,再加上礼品券,每种方式的结算周期和抵扣方式都各不相同。
举例来说,外卖App销售的"订单金额"和"实际入账金额"是不同的。扣除手续费、支付费、广告费后过几天才到账,所以如果只看银行入账金额来记销售额,就会与实际的应税销售额对不上。便捷支付也因为支付日和结算日不同,跨月末、半年末的部分很容易被遗漏。再加上如果自助点餐机和POS收银是不同公司的产品,各终端分别导出的数字靠人工合并时,常会漏掉或重复一两笔。这点小误差累积到6个月,就会变成不可忽视的金额。如果各支付方式的销售额区分错误并申报,可能会带来滞纳金负担,因此排查遗漏与重复是申报的核心(具体滞纳金规定以国税厅为准)。
归根结底,问题在于"明明是同一家门店的销售额,数据却分散在好几个地方"。只要靠人工合计,遗漏就会从结构上不断产生。
正是在这一点上,自助点餐机、扫码点餐、POS收银、外卖订单统一汇集到同一后端的结构会很有帮助。SnapOrder的店主App把顾客无论从哪个渠道下单都记录到同一销售概况中,因此可以指定1月~6月这样的同一期间,在同一个画面上按支付方式、渠道导出销售额。无需在各终端之间来回切换、拼凑数字,而是只需设定期间即可查看合计资料,从而缩短申报前6个月数据一致性核对的时间。要追踪销售额遗漏"发生在哪里"也更加容易。
Q. 我是个人一般纳税人,7月每次都要申报吗?
是的,如果是一般纳税人,第1期确定申报通常在7月进行。即便预定部分按税务机关通知缴纳,6个月合计的申报也要在7月亲自整理(本人类型请在Hometax确认)。
Q. 简易纳税人也要在7月申报吗?
简易纳税人原则上一般是每年1次、在次年1月申报。不过纳税类型发生变化等情况会有例外,因此需要确认本人的类型。
Q. 外卖App销售额按入账金额来记可以吗?
不可以。原则上不是按扣除手续费后的入账金额,而是按订单(支付)金额来记销售额,手续费、广告费区分为进项、费用。具体处理请与税务专业人士确认。
Q. 销售额略有偏差就申报,会怎样?
遗漏、少报可能带来滞纳金等不利后果。申报前按各支付方式核对一遍的排查很重要(规定以国税厅为准)。
如果每年7月的申报都让你头疼,问题也许不在店主的算账,而在于数据分散的结构。如果想检查一下自家门店的销售额按各渠道是如何记录的、又在哪里漏掉,建议向SnapOrder咨询门店情况,了解如何查看一体化的销售概况。
出处·发布前核验事项